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规定,现将学校 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
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9月24日中秋节(星期一)放假,与周末连休。
2.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上课。
二、教学活动安排
1.9月24日中秋节、10月1日至3日国庆节为法定节假日,不安排教学活动。
2.9月29日(星期六)按10月4日(星期四)的课程表进行上课;3.9月30日(星期日)按10月5日(星期五)的课程表进行上课;4. 9月29日(星期六)、9月
30日(星期日)原课堂教学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及进度自行安排教学时间,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作息时间调整
1.从10月8日开始全校执行冬季教学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第一节 8:00- 8:40 下午 第六节 13:30-14:10
第二节 8:50- 9:30 第七节 14:20-15:00
第三节 9:40-10:20 第八节 15:10-15:50
第四节 10:30-11:10 第九节 16:00-16:40
第五节 11:20-12:00
晚上 第 十 节 18:30-19:10
第十一节 19:20-20:00
第十二节 20:10-20:50
2.新生晚自习时间:19:00-21:00
四、晚间校车安排
1.接送教师的晚间校车21:00分别从两校区发车。
2.枫林校区接送辅修专业学生的晚间校车发车时间为17:50,返回时间为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