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首 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 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光电子与通信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开放基金项目的通知
  • 来源:  更新时间:2021-11-10 12:14:22 点击数:次 字体:【
  • 高校、科研院(所)、部门:

    江西省光电子与通信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省重点实验室”)是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和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的大力支持下,于2004年1月成立的。省重点实验室围绕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以半导体发光材料与器件、光学检测及光机电一体化、图像信息处理为主要研究方向,重点在半导体发光材料与器件、光学检测及光机电一体化和图像信息处理等相关领域,需求技术突破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为我校的科技发展、进位赶超、“二次创业”和“申博”等提供强有力的科研支撑。

    省重点实验室为了加大开放力度,基于重点实验室的上述3个研究方向的需要,设立开放基金项目,用于资助符合本重点实验室科学研究发展需求的科研课题。

    一、资助原则与领域

    1.  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采取择优支持的原则,对申请的开放基金项目进行选择性资助,资助校内、外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开展具有前沿性、创造性和重要应用前景课题的合作研究。

    2.  开放基金项目主要资助“半导体发光材料与器件”、“光学检测及光机电一体化”、“图像信息处理”3个研究领域、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显著的基础理论及应用技术研究。申报重点支持方向具体见《江西省光电子与通信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二)。

    二、课题资助额度及要求

    2021年度开放基金项目为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

    三、课题申报与评议

    1. 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且具有相关研究基础的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请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主持1项开放基金项目。为保障开放基金项目的执行和管理,每项开放基金项目要求至少有一位本省重点实验室的固定成员作为该开放课题的参加人、联系人,协调相关工作。

    2. 申请者须参照《江西省光电子与通信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条例》(附件一)、《江西省光电子与通信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二)和本通知的要求,填写《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任务书)》(见附件三),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加盖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单位公章),提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任务书)》纸质版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申请者本人签字)及相同版本的申请书电子版(PDF格式)1份。

    3. 开放基金项目起始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执行期限1-2年。

    4. 开放基金项目由省重点实验室组织同行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批准资助项目及金额,并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科研处备案。

    5. 2021年度开放基金项目受理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30日(邮寄申请以邮戳为准),过期不予受理。批准资助的开放基金项目,将于2021年12月15日前通知申请者。

    四、材料报送地址与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学府大道589号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光电子与通信省重点实验室, 邮编:330038

    联系人: 任重  联系电话: 13607092591

    E-mail: 871692161@qq.com


    附件一: 江西省光电子与通信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二:江西省光电子与通信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三:江西省光电子与通信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管理条例.doc